下课铃响后一些学校仍然静悄悄 课间10分钟怎么就消失了?

日期:11-07 来源:未知

  ● 连日来,有关“课间10分钟”的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学生、家长和网民反映,一些中小学限制学生课间活动,“连楼道都不可以去”“不能随意离开座位”“不能高声说话和跑跳”


  ● 不少受访家长认为,主要原因是学校和老师为了方便管理、减少麻烦。而多名老师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表示“身不由己”,主要是因为场地有限、人员密集,学生在操场上玩耍时容易出现磕碰等意外情况。一旦发生意外,老师、学校就可能“吃官司”

  ● 要化解安全顾虑,既需要有合理的保障机制,用法律为学校撑腰,也要有敢于担当的学校管理者,更要有通情达理的家长。打破僵局,就在于凝聚家校乃至于全社会的共识


  “我家孩子已经三年级了,课间还不怎么敢出教室玩,活动范围基本就是脚下四块砖。”北京市朝阳区学生家长张先生向《法治日报》记者吐槽道,“除了上厕所、体育课等之外,他们老师根本不让孩子出教室,课间让班干部盯着,谁随便出去就扣整个小组的分,所以没人敢出去。”

  为此,张先生曾和老师深入沟通过,并明确反对这么做,但事情并未得到改变。

  连日来,有关“课间10分钟”的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学生、家长和网民反映,一些中小学限制学生课间活动,“连楼道都不可以去”“不能随意离开座位”“不能高声说话和跑跳”。

  课间10分钟,俗称“小课间”,是中小学生调节学习状态、缓解疲劳和相互交流的重要时段。教育部制定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要求,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多位业内人士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一些中小学要求学生在小课间不能随意离开教室的做法违反相关规定,不仅会压抑孩子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还不利于他们的身体发育,有损身心健康,建议学校、家长和社会综合施策、协同育人,真正实现“一切从孩子出发”。

  学校限制孩子课间玩耍


  担心发生意外“吃官司”

  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市几所小学发现,由于学生被要求课间10分钟不能随意离开教室,哪怕下课铃响了,校园里仍然很安静。

  广西、山西、河南等地一些小学也存在类似现象。

  来自广西南宁的学生家长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儿子所在学校“禁止学生课间到楼下操场、篮球场或乒乓球场自由活动,都是限制在教室门口活动”。

  山西太原有家长反映,以前课间休息的10分钟,孩子还可以出楼道去连廊活动,但不可以去操场,最近连楼道都不可以去,课间10分钟只可以去打水、上厕所。

  河南郑州有家长称,孩子所在小学课间10分钟只允许接水、上卫生间,在走廊里走动下,每天的课间操也只有下午可以在户外开展,孩子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教室里。

  除小学外,一些中学也存在约束学生小课间活动的现象。北京市海淀区某中学一名学生家长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他儿子前几天被老师批评了,因为“违反规定在小课间下楼打篮球,容易出现意外”,老师还叮嘱他给孩子好好上一课。

  实际上,“课间10分钟消失”现象由来已久。2019年一项针对1900多名家长的调查显示,75.2%的家长认为身边中小学“安静的小课间”现象普遍,且在小学最为突出。

  这些学校的课间10分钟是怎么消失的?

  不少受访家长认为,主要原因是学校和老师为了方便管理、减少麻烦。而多名老师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表示“身不由己”,主要是因为场地有限、人员密集,学生在操场上玩耍时容易出现磕碰等意外情况。一旦发生意外,老师、学校就可能“吃官司”。

  北京市海淀区一名肖姓老师说:“之前我们班是能出去玩的,课间全校就少数几个班的学生在外面乱跑,但是被个别家长找了几次事后,我也不敢让他们出去了。说实话,这很难不影响我对学生课间活动的态度。特别有的家长动不动就要求查走廊监控,有点磕碰立刻投诉,真的没办法。”

  北京市朝阳区一名老师也提到:“任何情况下,孩子在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班主任都要紧急调课求人看班,陪着去医院看病,还有后续的家访。严重的,比如撞到牙齿了,说不定接下来一年都不得安生。我是二年级的班主任,这周已经陪着去了两次医院。你说怎么敢课间把孩子放出去玩?”

  这些老师的担忧并非毫无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某地法院近年来审理的29起校园人身伤害类案件中,91%发生在课间或放学期间,86%发生在操场和教室。从判决结果看,学校被判承担30%以上责任的占比50%,原因是“学校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排除和未能及时救助”。

  还有一些家长过度期待“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也是其中一个原因。采访中,有家长表示,“取消课间活动,可以节省一些时间让孩子多看几页书、多做几道题”。有老师对此提出,为了不辜负家长的期待,就要抓紧一切时间让学生多学习。

  此外,场地的客观条件限制不容忽视。多名教师反映,不少城区学校教学楼建得比较高,小课间只有10分钟,学生跑上跑下电梯不够用,楼道狭窄容易产生拥挤踩踏风险。而且,市区学校的操场规模小、孩子多,活动空间十分有限。

  “课间10分钟消失现象背后,不仅是教育理念是否先进的问题,也有着复杂的现实原因。比如,由于建筑设计等问题,校园空间不足。对于一些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的学校来说,校园空间更显逼仄,让学生课间走出教室,确实有难度。”教育领域研究者李一陵说。

  他去湖南多地中小学调研时发现,有一所学校占地面积不到10亩,全校拥有3000多名学生,“有的楼梯窄得只能一个人通过,课间10分钟怎么可能让学生下楼,也就在走廊玩一玩”。据他介绍,这所能让学生在课间“去走廊玩一玩”的学校,还是体育老师当校长,“可能相对重视体育一些,其他学校就不好说了”。

  压抑天性影响身心健康


  多地鼓励增加课间时长

  2021年9月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要求,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学校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在课间、课后使用学校的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开展体育锻炼。

  教育部办公厅还曾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规定和要求,初衷良好,既体现了对教学、教育规律的尊重,也体现了对孩子成长所需要的呵护。如今课间10分钟被过分约束的做法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也是学校管理粗放、懒政的表现。严格限制中小学生课间活动范围、活动强度,虽然可以减少意外发生的概率,但不利于广大孩子的健康成长。

  “让活泼爱动的孩子,犹如生活在‘笼子’的束缚中,不仅会压抑他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也不利于身体的发育。学校管理者作为教育领域的专业人士,比其他人更明白‘圈养’这种管理方式对青少年天性的压抑、对身心健康的损害、对‘五育’并举育人理念的背离。”李一陵说。

  根据权威机构发布的《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21-2022)》和《2022国民抑郁症蓝皮书》,青少年群体有14.8%存在不同程度的抑郁风险,高于成年群体;18岁以下抑郁症患者占总人数的30.28%,50%的抑郁症患者为在校学生。

  还有媒体报道称,青少年心理咨询门诊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其表现是“情绪低落、注意力难以集中、拒学厌学、人际冲突频率变高等”。

  “过分约束孩子们的课间10分钟,会压抑他们的天性,并且长时间待在教室,可能会精神倦怠,无法放松身体和头脑,也不利于集中精力上好下节课,时间一长可能会产生厌学情绪。”在湖南长沙执业的心理咨询师黄爱香告诉记者,小课间走出教室适当运动、活动四肢,可以舒缓学习压力、促进人际交往,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过现实中,也有一些学校很重视对“课间10分钟”的利用,鼓励孩子撒欢。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有些学校利用课间10分钟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活动。比如,吉林省长春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开辟了篮球、排球等活动区域,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选择。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连城小学不仅配有篮球、足球和羽毛球等运动设备,还在教室里配备了图书、象棋和五子棋等物品,便于学生课间取用。

  山东省日照市山海天实验小学将学生们“撵”出教室。“课间10分钟,本来就是让孩子们玩的。学校要求老师别拖堂,让孩子们都出去放松一下。”该校副校长党新龙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课间10分钟时间虽短,但舒缓作用大,不能忽视。在学校的引导下,这一做法得到老师们的认同和响应。每当下课铃响,该校的老师们就会立即下课,孩子们则纷纷冲出教室玩耍。

  多地教育部门发文强调,学校要在课间引导学生走出教室,确保中小学生课间活动时间。比如,今年10月31日,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鼓励学校适当延长课间休息时间,引导学生走出教室通过适度活动或远眺等方式放松。老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此外在保障体育课的基础上,学校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今年9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第7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中也提到,引导学生课间走出教室活动、远眺,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校内户外活动达到2小时。

  凝聚各方共识打破僵局


  学校创新管理优化布局

  受访专家认为,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需要学校、家长和社会综合施策:相关部门应细化校内安全事故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和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指导孩子进行有益的课间活动,采取增加防护设施、派设巡查老师等安全措施;家长应充分理解、信任学校和老师,出现问题积极沟通,依法理性维权。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张晓冰认为,学校、家长、社会对侵权责任的认知有待提升。“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该条款还规定,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实践中并不是根据场所来确定因果关系及责任分配,家长不能因为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就全部归责于学校。”

  她提出,根据民法典规定,学校与其他主体的责任分配是较为明晰的,法律并未要求学校承担一切侵权兜底责任,即并未要求学校承担无过错责任,而是承担过错责任。比如,学校提供证据证明有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了必要的日常安全教育及提醒,事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应急处置和救助,那么就可以证明学校不存在过错,无需对学生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学校不必因为担心家长及社会的苛责而过度限制学生的课间活动权利。

  “实际上,学校的安全压力,很大一部分来自家长和社会。爱打爱闹的孩子在校园内磕磕碰碰是常事,但如果孩子磕碰了一下,家长就要兴师动众找学校的麻烦,无休止地闹事,学校自然不敢放手让孩子走出教室。这部分家长,既想让孩子在开阔的空间内成长为身心健康、阳光开朗的青春模样,又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让学校和老师背负无限责任,这无疑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要化解安全顾虑,既需要有合理的保障机制,用法律为学校撑腰,也要有敢于担当的学校管理者,更要有通情达理的家长。打破僵局,就在于凝聚家校乃至于全社会的共识。”李一陵说。

  李一陵建议,就一些学校校园空间不足的客观限制来说,除了要求学校管理者创新方式、探索现状下的改进措施之外,还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从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等层面逐步化解问题,“一些学校之所以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既与人口高峰期来临有关,也与区域内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有关。区域内的一些学校受到重点关注,成为热门学校,不得不容纳更多的学生,加剧了空间的逼仄,也限制了学校的办学选择”。

  “可以期待的是,伴随着学龄人口回落,学位供需矛盾将缓解,将为学校释放更大的育人空间,但前提仍然是区域、校际均衡。另外,优化校园空间布局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这要求在改建、扩建以及新建学校时,采用科学的建筑设计理念,为学生留足教室外的活动空间。”李一陵说。

  “学校应当加强安全防护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齐全,为学生提供规范、安全、友好的室外活动环境。”张晓冰建议,学校定期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提升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告知潜在安全风险,列举危险地点、危险行为方式,教会学生如何避险、如何应对紧急情况;开展自护能力培养训练,提升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加强教职工有效管理,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完善通知救助制度,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与此同时,父母应当与孩子建立信任、可靠的亲密关系,教会孩子自我保护,既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同时也不伤害他人。”张晓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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